
宣讲队在绵竹市云盖村开展民法典普法宣讲活动
“民法典颁布之后,婚姻法就废止了,取而代之的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内容……”7月19日,在四川绵竹云盖村,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普法宣讲队宣讲员钱雪纯向村民介绍了《民法典》的概况,并着重宣讲了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子女抚养、父母赡养等法律常识。
这已经是宣讲队来到绵竹的第二天。“绵竹市作为全省14个全面依法治县(市、区)示范试点单位之一,形成了‘有事来协商·院坝协商’等多项特色制度,在基层法治建设和乡村振兴方面具有重要示范作用,值得我们师生学习。”法学院分团委书记、宣讲队带队人熊胤介绍道,宣讲队在绵竹开展了为期7天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为持续深化“法律进乡村”,宣讲队在当地开展了《民法典》宣讲活动。
当天,另一名宣讲员杨皓程结合云盖村当地大力发展民宿旅游产业的实际,侧重宣讲了乡村民宿旅游发展中可能涉及到人身、财产、食品等安全责任的法律条款。“别看是学生娃娃,讲得很透彻,我一听就懂了。”活动结束后,村民对此次通俗易懂的普法宣讲竖起了大拇指,并表示学习到了很多实用的法律知识。

宣讲队参与绵竹市青龙村基层协商调解
宣讲活动结束后,宣讲队成员前往绵竹市各基层司法所、绵竹市司法局、绵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绵竹市生态环境局等司法机关,深入了解基层法治的工作内容,并亲身参与调解、庭审、信访、行政执法等工作。“自己的专业知识要学会运用到实际的案件和现实之中,同实际结合才能够焕发法律的魅力,才能够发挥法律的作用。”成员蒋佳辰观看庭审后感概道。
“法学院历来重视实践育人教育,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使同学们学会将法律的理论知识运用到生活中,能够带着问题去体会法律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能力,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熊胤认为学生通过此次活动对法学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宣讲队在绵竹市年画村参观法治文化广场
此外,宣讲队还先后参观了绵竹市部分特色村镇和当地企业,深入观摩年画村的法治文化广场和“三员共治”的民主制度、五星村的法治文化院坝和院落长制度等一系列乡村法治文化建设成果,体会到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并学习了相关村级法治建设的优点和长处,加深了对未来法治宣传的主动思考。(本文图片由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