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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猫”姐姐账号被多平台封禁!警方披露调查细节
2024-05-26 09:07:03 来源:央视新闻微信 作者:张岗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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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胖猫”姐姐账号被多平台封禁!警方披露调查细节→

前不久,一位网名叫“胖猫”的男子因感情问题在重庆跳江身亡,网上随即出现大量针对其女友谭某的人肉搜索、造谣、谩骂等行为。5月19日,重庆警方公布对该事件的调查结果。

民警介绍,“胖猫”身亡后,他的姐姐和妹妹拿到“胖猫”手机,翻阅了其中大量与谭某的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截取部分内容发到网上,迅速形成热点话题并冲上各大平台热搜榜

5月3日,“胖猫”姐姐刘某在网上发布弟弟火化证的照片,“胖猫已火化”“胖猫跳江事发地摆满鲜花汉堡”等词条再次登上各大网络热搜榜。同日,谭某向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报案,称刘某侵犯其隐私。

5月5日,“胖猫”姐姐刘某向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报案,称谭某涉嫌诈骗“胖猫”钱财。随着事件持续发酵,网络舆论矛头逐渐指向了谭某。

谭某被部分网民取名“骗子”“捞女”“PUA大师”,有网民还号召给谭某进行一分钱转账,附带辱骂留言,网络出现多起扬言悬赏要“杀谭某全家及好友”等威胁谭某人身安全的言论,严重影响谭某正常生活,并造成网络空间秩序混乱。

“胖猫”和谭某属于正常恋爱交往

经济上互有往来,不构成诈骗犯罪

5月19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经依法调查,谭某和“胖猫”存在真实恋爱关系,经济上互有往来,不构成诈骗犯罪;刘某因曝光谭某个人隐私,导致谭某被网民攻击、辱骂并受到人身威胁,目前正在接受警方进一步调查。

同时,警方还通报了个别网民在该事件中编造谣言、寻衅滋事等行为,各地警方已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经核实:

2021年12月24日,谭某和“胖猫”确认恋爱关系,并以真实身份交往两年多。

转账记录显示,“胖猫”向谭某转账317次,共计79.9万;而谭某向“胖猫”转账179次共计46.3万元,包括向“胖猫”父亲和姐姐转账。过程中,两人以真实身份互见亲友并公开恋爱关系,不构成诈骗犯罪。

警方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控告人刘某。

据重庆警方通报,5月11日,刘某对警方不予立案决定表示认可。同时,经调解,“胖猫”家人与谭某达成和解,谭某全额退还了与“胖猫”恋爱期间经济往来的差额。

 

“胖猫”姐姐涉嫌误导舆论

账号被多平台封禁

经警方查明,刘某先后在网上公布大量涉及谭某的个人隐私信息,并通过联系他人代写文案、购买流量等方式故意误导舆论。其间,刘某的网络平台粉丝数从263个增加到290余万个,获点赞1455.6万个。目前刘某在多个平台的账号已被封禁。

“胖猫”跳江身亡后,4月13日,经民警协调,谭某向“胖猫”父亲返还13.6万余元,称双方交往期间经济问题再无纠纷,“胖猫”父亲通过微信向谭某出具收条。

但刘某对此并不满意,她认为“胖猫”每月代打游戏收入2到3万元,“钱都花到谭某身上了”,声称要让谭某“付出代价”。调查发现↓

刘某与其妹妹联系多人代写文案,讨论如何博取网民同情,并商定自拍时要注意的细节,包括要显得“很疲惫,很委屈的模样”,录制时“要先背下来”、不要“眼睛时不时地在看台词”等。

刘某还通过在平台购买流量的方式提升热度,导致谭某被网友攻击辱骂,在网上还有多起威胁谭某人身安全的言论出现。

在调查过程中,刘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认了错。警方表示,将根据进一步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理

 

“蹭流量”“博眼球”

各地警方查处多起相关案件

“胖猫”事件成为网络热点后,个别网民借此蹭流量、博眼球,针对谭某实施网暴行为。对此,各地警方也依法进行查处。

5月4日,广州增城区网络主播聂某发现其团队成员蒋某外形与“胖猫”女友谭某较为相似,便产生让蒋某假冒谭某拍摄道歉视频的想法。

据广州警方调查,截至案发时,假冒谭某的相关视频共计点赞量50万,评论15万,转发量10多万,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5月11日,广州警方依法对聂某、王某、蒋某追究法律责任,并对涉案的相关账号进行封停处理。

另外,重庆当地也出现一些网络主播蹭流量网暴、造谣的情况。

重庆市石柱县网络博主熊某和邱某为博取关注,驱车前往谭某老家,在网上曝光其家庭住址,并煽动网民进行线下滋扰。民警介绍,二人的行为侵犯了谭某隐私,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二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荣昌区网络博主杨某声称自己和谭某熟识,录制并传播谭某是个“不正经女子”的谣言短视频。经警方查明,杨某随意捏造事实发布在互联网上,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行政处罚。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各地公安网安部门共发现、处置涉及本事件的网络谣言、网络暴力400余条,侦破相关网络谣言案件7起,网络暴力案件8起

截至目前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人,行政处罚13人,部分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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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网暴实施者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介绍,最高检和最高法有专门关于惩治网络暴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在网络上恶意散布谣言或者损害他人名誉的情节严重的情形,要按照刑法的246条进行监管。“‘胖猫’的姐姐在网上恶意购买流量,引导他人对谭某进行攻击,这种情况显然已经构成对他人名誉的侵害。”

法律专家认为,目前网暴事件之所以频频发生,“法不责众”是网暴实施者普遍的心理状态,网暴实施者通过彼此之间的“相互认可”和群体数量激增产生了一种“集体无责的安全感”,更加肆无忌惮地宣泄自己的负面情绪,无视对施暴者造成的伤害。

法律专家建议,网络暴力的治理需要政府、平台、行业组织以及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共同治理。

(总台央视记者 张岗 郭彦 吴方 王凯 陈杨 王磊 牟亮)

责任编辑:李佩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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