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1993年至1996年期间,余华英伙同龚某良(已故),先后拐卖了十余名儿童。
余华英曾供述,她初次作案是卖了自己的私生子,这个孩子目前尚未找到。
从卖亲生子开始的“生意”
余华英原是云南鹤庆县人,1963年生。她曾在狱中写过自述,称自己出生在一个很穷的家庭,家中姐弟四个,她是最小的。
“我的一生都在受苦。”余华英在自述中称自己8岁上学,但只读了两年,母亲去世了,她只好辍学回家劳动。17岁,父亲也去世了,“思想上更加痛苦,更加劳累”。
1984年,时年21岁的余华英在云南大理游玩时结识了重庆大足籍男子王某文。后两人结婚,王某文把余华英带回了老家。在大足,余华英重新办理了户籍,并拥有了以“510230”开头的身份证号。
1987年1月,刚满23岁的余华英生下女儿王梅花。“两口子都不是勤劳、肯吃苦的人,王某文还在外面搞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在同村村民眼中,夫妻俩的风评并不好。
1992年,王某文涉嫌盗窃被抓,余华英母女俩断了生活来源。为了生计,余华英把王梅花交给王某文的哥嫂抚养,自己则前往县城的一家面馆打工。打工期间,余华英结识了人称“龚木匠”的龚某良。
龚某良比余华英大20岁。彼时的龚某良和余华英一样,都有家庭和子女。余华英在没有与王某文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龚某良同居,并产下一名男婴。
据余华英供述,当时两人的经济能力,不足以抚养这个孩子,加上是私生子,两人商量着把男婴卖掉。在龚某良的运作下,男婴被带到河北省邯郸市某村一个叫王某付的人那里,王某付又将男婴转卖。龚某良和余华英由此获得数千元报酬。
陆续拐卖13名儿童
不久,龚某良在贵州做水果生意失败,亏了不少钱。余华英称,当时是龚某良提议再找娃娃去卖。在起诉书中,检方指控的首起犯罪事实为1993年正月初七,余华英伙同龚某良在遵义火车站附近,将6岁的男孩蔡战胜拐带至邯郸,以4000元价格卖出。
余华英采取的拐骗手法相似,都是在一个地方租房子住十天半个月,一边和周边的人混熟,一边物色合适的小孩。和小孩熟悉后,用零食诱拐离开。被拐家庭大多不富裕,有的是父母在做环卫工,早出晚归;有的在街边做补鞋生意,一整天都在外面;还有的以收废品为生,没人看顾孩子。等到发现时,余华英和龚某良早已离开。此前在审讯时,余华英曾招供其为避免他人怀疑是他们拐卖孩子的,会故意留下衣物、棉被等,不收拾便直接逃离。
余华英在庭上称,她和龚某良之间有分工,龚某良负责物色孩子,并安排好时间,将孩子带到火车站,余华英在火车站接上孩子,再带到邯郸。余华英称拐卖儿童的钱交由龚某良管着,“他是当家的”。
这门来钱快的生意,让余华英一度过上富人生活。余华英的表妹在证词中提到,她在2002年曾找余华英送走私生子,当时觉得余华英“特别有钱、有能力,在新疆、贵阳、河北、楚雄等地做水果生意、开饭店”。知道余华英拐卖儿童后,表妹才意识到“我的孩子相当于被她卖了”。
据检方指控,从1993年到1996年,短短三年多的时间里,余华英和龚某良一共拐卖了来自多个家庭的11名儿童,其中有3对是姐弟或兄弟:
1993年1月,两人在贵州遵义火车站附近将6岁的小A拐走;
同年8月,两人又在遵义将小B和小C兄弟俩拐走;
1994年,两人在贵州省都匀市白子桥附近将小D拐走;
1995年7月,两人在都匀市小围寨附近将小E和小F兄弟俩拐走;
1995年冬,两人来到贵阳,将5岁的杨妞花拐走;
1996年7月,两人又回到都匀,在西园村小河边将小H和小I姐弟俩拐走;
同年10月,两人在贵阳市东山仙人洞路口附近将小J拐走;
随后,两人回到重庆大足,将小K拐走。
2000年,余华英因涉嫌拐卖儿童被邯郸警方刑事拘留,但两个月后被释放。
2004年,余华英重操旧业,她的同伙从情夫龚某良换成了丈夫王某文。
据检方指控,余华英和王某文后来没有在贵州或重庆作案,他们前往云南省楚雄,在南华县和大姚县先后将小L和小M拐卖至邯郸。小M被拐走后,他的父亲前往大姚县公安局报案。经过云南、河北两地警方配合,于2004年5月19日将余华英和王某文抓获归案。面对大姚县警方的审讯,两人均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余华英谎称自己叫“张芸”、王某文谎称自己叫“王伟”,并躲过了当地公检法的审查。
2004年9月27日,大姚县法院判处“张芸”和“王伟”犯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该院认为,“张芸”和“王伟”主观上具有拐卖儿童进行贩卖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拐卖儿童两人获利1.35万元的行为,其行为已经构成拐卖儿童罪。
判决后,两人未上诉。服刑期间,余华英于2007年获减刑1年、2009年获减刑2年,于2009年5月18日执行期满,获释后返回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居住。
当时,余华英等人的更多犯罪事实未被发现。
在余华英服刑期间,龚某良被查出患有癌症。龚某良的儿子把他接回家过了四个月后,龚某良于2008年8月1日病亡。
如今,余华英涉嫌拐走的13人中,有2人(小L、小M)被警方解救,10人先后找到了自己的原生家庭,1人(小C)至今未找到。
她一直记得人贩子的脸
被拐那年,杨妞花5岁。
抵达河北邯郸,杨妞花记得中间人提供的住所是一处小院子,左右两间卧室。她和余华英住在较大的一间,那里有两米多长的炕,屋子中间放置了一个火炉。余华英总是板着脸,没有笑容。北方寒冷彻骨的冬夜里,杨妞花也会被赶出去看门。
由于是个女娃,杨妞花很久没有买家看中。大概一个多月后,她才被余华英带到两个村庄间的地里,以3500元的价格卖给当地的老太婆,带回给聋哑儿子抚养。在这以后,杨妞花叫这个老人为“奶奶”,喊哑巴为“爹”。
她在养家没有受到虐待,奶奶和聋哑养父都对她如亲人。但奶奶从未避讳杨妞花是买来的;有时候走在村道上,其他老人会指着她说,“当时你太贵了,不然我们就买回去了”。奶奶觉得杨妞花聪明,学太多知识容易跑掉,于是小学六年级就没让她上学了,13岁开始外出打工。
余华英在拐卖杨妞花的过程中,曾经对她拳打脚踢,还用开水烫她的头。人贩子的形象一直刻在杨妞花的脑海里。警方在调查过程中,曾经给了她十几张照片让她辨认,她一眼就把余华英认出来了。
2021年5月,被拐26年后回家的杨妞花(左一)在父亲坟前痛哭 (视频截图)图片来源:极目新闻
余华英2009年出狱时,杨妞花还在寻亲。
“如果当时(2004年)余华英能把她拐卖的其他孩子供出来,我应该能早点找到我的家人。”时隔多年,杨妞花对余华英的憎恨并没有丝毫减少——“姐姐告诉我,父亲在我丢了之后把准备盖房子的砖都给砸了,房子也不盖了,到处找我也找不到,就开始借酒消愁,1997年就去世了。母亲精神出了问题,第二年也走了。姐姐成了孤儿,跟随外婆和舅舅生活几年之后也出去打工了。我被拐走后还遭到了余华英的虐待。后来小学没读完就辍学了。”
杨妞花说,余华英不仅害得她家破人亡,上次被抓后也未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致使她26年后才寻到亲人。
和亲人团聚后,杨妞花向邯郸警方报案,希望警方能抓住人贩子。杨妞花说,报案后,邯郸警方对当年的中间人王某付进行了初查。因不清楚父亲当年有没有在贵阳当地报案,杨妞花又向贵阳警方寻求帮助。最终,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于2022年6月6日对杨妞花被拐卖一案立案调查。24天后,余华英在重庆大足落网。
杨妞花在法庭上当面和余华英对质,问她是否记得自己,余华英说记得。“然后我亲口告诉她,是我打电话报的警,最终让她上了法庭,在法庭上也是我要求判她死刑的,因为你对我造成的伤害是无法用任何东西弥补的。26年来,我一直记得你的长相。”
余华英的两次流泪
村民们和社区工作人员多多少少都知道余华英和王某文。多位村民告诉记者,他们知道余华英在外面拐卖小孩的事,也知道王某文曾因为偷东西被判刑。记者了解到,王某文目前处于失踪状态,他的户籍已于前几年被注销。也有村民称,王某文还活着,此前他们偶尔在村里能碰到王某文。余华英被抓前回来看过一次房子,但没有人跟她打招呼。
过去以贩卖孩子为生、东躲西藏的余华英,在接近六十岁时,过上了稳定安逸的生活。
2023年被抓捕归案时,她正在大足一个小镇上的茶馆打麻将。
小镇上的街坊说,大概在四五年前,余华英嫁给这里一位姓顾的老头,一直在镇上住着。
庭审时,余华英曾两次对被拐家庭道歉,希望获得他们谅解,也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至于杨妞花等受害者提出来的民事赔偿,她说愿意赔偿,但自己的财产仅有老家的四间瓦房,无力承担。
一审时,余华英曾两次流泪哽咽,一次是提及自己卖掉了亲生儿子,她情绪激动,用手抹泪;另一次则是审判长问及她的女儿上学情况,她有些哽咽。由于常年四处逃窜,女儿并没有在固定的地方上学,余华英感到歉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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