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免的名单
(2021年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宁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郑卫平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赵宗岐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鄂竟平的水利部部长职务;任命李国英为水利部部长。
任命喻红秋(女)、傅奎为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沈亮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何莉(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竹梅(女)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任命于厚森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高晓力(女)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
免去胡仕浩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免去黄永维的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李成玉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孔玲(女)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何抒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祝二军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
任命马岩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
任命汪国献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宜芳(女)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长。
任命王富博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方文军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
任命吴兆祥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
免去包剑平(女)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魏文超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骆电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黄中华、颜峰、庞敏(女)、梁晓征(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钱小红(女)、王蓓蓓(女)、刘晓军、凌宗亮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批准免去敬大力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朱雅频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朱雅频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夏克勤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薛江武(女)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陈武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王晋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王守安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崔智友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茅仲华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路志强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张毅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杨春雷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王旭光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