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之下消费灾难,有些企业长点心吧! | 人民锐见

2021-07-22 16:49:18来源:人民日报评论作者:梁言品
  连日来,河南的雨情、汛情、灾情牵动人心,举国关注、各地驰援,奏响了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生命交响。
 
  在话题热榜中,有一个关于“人间百态”的讨论。被困商场的市民,组成“人墙”合力自救;洪水中抱住大树,社区工作人员用条幅救援;行人不慎被水冲走,市民无惧湍流将人救下……细节里的分分秒秒,都意味着生死较量,彰显着中国人的团结,托举着抗灾情的不屈。如此人间百态,激荡着挺得住、扛得下、战得赢的气概。
 
  然而“人间百态”中,可敬的是精神,可气的是恶俗。“入住高地,让风雨成为风景”“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有车位,无烦恼”“给爱车一个家,臻稀车位,尊驾以待”……这是三家郑州本地房企的广告海报,字里行间散发着无知无畏、无情无理。这种陷身于利益之中、游离于灾害之外的做法,实属可恶、可恨、可憎。
 
  海报一出,随即引致众怒。有的企业已经致歉,有的企业还未回应。无论如何,人们都难以接受消费灾难的言行。地势再高,同在一片天,无人能独看不是风景的“风景”;车位再好,同立一块地,无人能独享并不珍稀的“臻稀”。搞灾难营销的企业,该长点心了!
 
  消费灾难,可谓践踏人心。天灾面前,最紧要的是救援,最迫切的是帮助,而不是打生意算盘、做流量文章。面对受伤的人群、狼藉的家园,谁能没有基本的怜悯心、同情心呢?与捐款捐物的各大企业、各界人士相比,一些轻佻且添乱的企业,不仅暴露了其文化短板和格局缺口,而且难以赢得消费者信赖,实乃弄巧成拙。事实证明,消费灾难者,最先消磨自己;亵渎生命者,最终亵玩前程。这样的教训,应谨记,勿重演。
 
  营销灾难,也是于法有悖。广告法中有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任何广告都不能任性胡来,更别企图打擦边球,公序良俗不允许,法律法规更不允许。重要的是,有德有品的企业,才能称得上是品牌;遵纪守法的企业,才能有靠得住的品质。人心底线不容挑战,法律红线不容试探,行为不失当、商业不失德,口碑才不失分。
 
  品牌营销本身无可厚非,关键看怎么想、怎么做。营销领域有一个术语叫“借用兴趣”,说的是品牌可以利用与己无关的公共事件来推广宣介。如何找准“兴趣”,如何“借用”得当,考验企业和品牌的品位与旨趣、价值与追求,乃至能折射出其公共责任与未来发展。面对暴雨,一些企业是这样做的:地图APP标注积水点提醒行人,连锁便利店承诺提供避险与商品,酒店价格不升反降,电影院开放影厅留宿群众,企业平台坚持发布互助信息……这是捐款捐物以外的企业行动,充满了关怀与情怀,彰显了道义与担当。现实一再表明:消费灾害终究弄巧成拙,务实有为才能赢得敬意。
 
  其实,这给我们上了一堂“灾难课”,也应该让更多人修一门“灾难学”,即灾害到来时该怎么看、怎么办。这并非完全是预防、应急、抢险、救助、重建等技术层面上的,而且应包括心理干预、社会安抚、价值引导等社会学与心理学层面上的内容。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更深刻的灾难教育,让更多人掌握防灾救灾技能、拥有科学理性认知,方能让对灾情的关注转化为救助的行动,共同撑起挡风遮雨的安全之伞、爱心之伞。
责任编辑:蔡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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