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故意伤害,二审无罪,陕西西安一超市老板崔先生为了“正当防卫”的判决,等了将近4年。央视《法治在线》近日的一期节目,让这起发生在2018年的案件再次回到公众视野,也让我们对于法律必将为正当防卫撑腰,有了更多的信心。
面对5名到自己超市滋事的男子,崔先生在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下用菜刀自卫,致两人轻伤。如何定性这一行为,司法机关经历了一番波折:一审法院认为,崔先生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判决其犯故意伤害罪,免于刑事处罚;二审法院判决,崔先生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一审法院并不否认崔先生行为的防卫性质。之所以做出防卫过当的认定,是因为在其看来,滋事方扔糖盒、石头等行为,可能造成的伤害后果有限,而崔先生用菜刀反击,双方的暴力程度不具有对等性,崔先生的行为超过必要限度。一审法院的逻辑似乎不无道理,但其忽视了崔先生当时面临的危险可能不断升级,以及遭遇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
认定正当防卫的条件过于苛刻,曾一度导致正当防卫制止犯罪、保护公民权利的立法设计难以发挥实效,“法向不法让步”的情况偶尔会出现。为此,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据此,不是“谁死伤谁有理”,而是要立足防卫人当时所处的具体情境,对其实施防卫的手段做出符合常人认知的判断,同时不苛求防卫人必须采取与不法侵害基本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这样的标准,是符合法律和情理的标准。二审法院改判崔先生无罪,正是正确理解、适用刑法和《指导意见》的结果。
正确适用法律,对于公民防卫行为做出准确评价,首先是实现个案公正的需要。上述案件中,崔先生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条件,让其承担法律责任是不公正的。实现个案司法公正,是本案二审改判的价值之一。
在更广泛的社会层面,如果本案最终结果是崔先生承担法律责任,那么,以后再有公民遇到类似不法侵害,将会感到无所适从,防卫上的“畏手畏脚”会助长不法侵害者的气焰。正确司法,为正当防卫撑腰,向社会释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信号,是二审改判的另一价值。
从根本上杜绝正当防卫的公民再经历如崔先生一样的波折,是司法努力的目标之一。司法的生命线是公正,对于行使了正当防卫权利的个人,法律会站在他们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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