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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被当场查获
2025年07月31日10: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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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纪委监委日前发布关于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详情如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持续巩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治理成效,现将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七星街镇原党委委员、统战委员、二级主任科员严聪醉酒驾驶问题。2024年11月23日,严聪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2025年4月14日,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对严聪作出不起诉决定。2025年7月,严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销其一切职务)、政务撤职(由二级主任科员降为四级主任科员)处分。

2.安平镇文化站站长王志醉酒驾驶问题。2025年1月4日,王志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2025年1月9日,王志被公安机关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5年6月,王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郭文斌醉酒驾驶问题。2025年4月19日,郭文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2025年4月24日,郭文斌被公安机关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5年6月,郭文斌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4.斗笠山镇石坝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定补干部邵进才醉酒驾驶问题。2024年7月1日,邵进才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2024年8月18日,邵进才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涟源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25年1月,邵进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解聘村定补干部。

此前,据重庆市武隆区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风正武隆”7月24日消息,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法观念,带头遵纪守法,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现将4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通报如下。

1.陈刚,重庆市武隆区庙垭乡和平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2025年1月8日19:45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5年4月22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洪忠彪,重庆市武隆区示范幼儿园专职副书记,2025年3月20日22:39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5年7月22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田小龙,中共党员,重庆市武隆区教师进修学校八级职员,2025年3月23日20:00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5年7月22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李万进,重庆市武隆区江口镇银厂村党支部书记,2025年5月17日20:23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5年7月22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称,区纪委监委多次通过印发专项工作通知、通报典型案例、组织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等方式,反复重申“酒后禁驾”纪律红线。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公安局建立纪警协同联动查处机制,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缺失,也暴露出个别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宽松软。

全区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行为不仅给社会、家庭、个人造成严重危害,也是严肃的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坚决摒弃“下班不归管”“偶尔不碍事”等错误思想,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时刻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实把铁规铁纪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来源:清廉涟源、风正武隆


责任编辑:李佩蔺
关键词:

公职人员,党员干部,酒驾,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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