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淳
《明史》记载:张淳,字希古,桐城人。担任永康知县时,他因断案神速,只需乡民裹一包饭的时间即可处理完毕,时人称他为“张一包”,也有断案敏捷如同包拯的意思。
隆庆二年(1568年),张淳出任永康知县。此前,永康县的一些奸诈吏民曾连续控告主政官员,致使朝廷先后罢黜7个县令。
张淳到任后,他们又故伎重施。不过,张淳并不担心,前来诉讼的虽有数千人,但张淳都能迅速判决,民众大为佩服。
当地大盗卢十八剽劫官库金银,官府10余年未能破案,御史将此案交给张淳办理。张淳许诺,3个月内一定捕获盗贼。众人听后无不惊诧。
领命当天,张淳建议御史一个月内连下捕盗令数十次,御史立即答应。可待捕盗令下过后,张淳却对身边人说“强盗闻风早已逃走,如何捕获”,自此不再提捕盗一事。
众人对张淳大失所望,但张淳并未过多解释。
原来,张淳得知永康县一名官吏的妻子与卢十八私通,官吏在妻子的哄骗下常为其打探消息。张淳的话传到卢十八这里,卢十八心中窃喜,自以为平安无事。
张淳觉得时机已到,立即让一名官差故意状告那名官吏欠人钱财,将其抓至狱中。
随即,张淳秘密召见那名官吏,严厉责备其为卢十八通风报信,并表示要判他死罪。官吏向张淳求饶,张淳便教他让妻子代替他坐牢,而他假装出去凑钱还债。
卢十八听说官吏的妻子坐牢后,急忙来监狱看望。狱吏趁机将卢十八灌醉,抓捕归案。
民众得知卢十八被抓后,无不拍手称快,同时对张淳的智谋称赞不已。值得一提的是,等到张淳将结案文书上报御史时,时间仅仅过去两个月而已。
面对10多年未破的案子,张淳并没有莽撞行事,而是运用《孙子兵法》“攻其不备,出其不意”的计策,抓捕了大盗,可见其办案时的胆大与自信。
张淳此后历任多职,直至陕西布政使,颇有政声。后人修史,将他名列《循吏传》,这也是对张淳卓越成就的最好证明。
张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