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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印发
2025年05月19日16:01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作者:许予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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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强化信贷支持。

推进城市更新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手段之一。从整体目标来看,《意见》明确,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实施要取得重要进展,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经济业态更加丰富,风貌特色更加彰显,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意见》共从八个方面介绍了城市更新的主要任务。具体来看,包括: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更新改造小区燃气等老化管线管道,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地等。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功能,推进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建设连续完整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等。

推进城市更新离不开金融支持保障。除了鼓励金融机构强化信贷支持,《意见》还提出,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支持力度,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中央财政要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地方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推进相关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予以支持,严禁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落实城市更新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产品、公司信用类债券等。

为推动城市更新顺利落地,《意见》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稳妥有序实施相关行动,力戒形式主义,杜绝搞“花架子”。支持地方因地制宜进行探索创新,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


责任编辑:邱小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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