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吴为)3月31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任命三位中级法院副院长。
任命程琥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王海虹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李迎新为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新京报记者 吴为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
川公网安备51019002004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