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备受关注的“姐姐为亡弟追凶案”一审在广东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被告人易庚华故意杀人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易庚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于判决结果,被害人的姐姐李海玉在接受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难以接受,会申请抗诉”。

李海玉接受潮新闻采访。潮新闻记者 汪驰超 摄
“庭审上,当法官(公诉人员)讲起弟弟被杀害的细节,我很不舒服,全身颤抖、呕吐。”李海玉表示,她和被告在庭上只对视了一眼,没有交流,“感觉他看着还胖了点。”
李海玉称,虽然不是自己期待的判决结果,但下午还依然会去弟弟埋葬的地方祭拜,“会把结果告诉他,也会跟他说我还会继续抗诉的。”
该案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1992年12月22日上午,被告人易某华与被害人李某平(殁年9岁)的父亲李某祥因工资纠纷,到雷州市北和镇鹅感村李某祥住处讨要工钱未果,双方发生争吵,经他人劝阻后易某华离开。当天下午,被告人易某华到被害人李某平就读的雷州市北和镇迈车坎村小学,借口李某平需回家看望生病的母亲,将被害人李某平从学校带离。随后,被告人易某华将被害人李某平带到迈车坎村村前池塘里面的一甘蔗园内,持刀捅刺李某平左胸部等部位致其死亡后潜逃。后被告人易某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24年11月1日,该案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未当庭宣判。
此前,被害者家属李海玉接受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父亲因为担心妈妈和自己接受不了弟弟遇害的事实,一直瞒着两人,并在案发后独自踏上追凶之路。
“我一开始一直以为是被他(易某华)拐卖了,后面也去了很多地方找他,以为找到他就能找到我弟弟了。”李海玉回忆,弟弟“失踪”后,她开始一边打工下边找寻易某华和弟弟的下落。
2014年,李海玉重病的父亲回到湖南老家,并在弥留之际交给她一份遗书,“爸爸要我无论如何都要找到易某华。”

被告人易某华 受访者供图
2015年,李海玉找到易某华老家,并以其工友妻子的身份加上了易某华的微信,此后花了几年时间逐步掌握易某华的行踪,并于2020年5月协助广东湛江警方在广西永福县将其抓获。
也是在易某华落网后,李海玉才得知弟弟早已遇害的消息。
而就在嫌犯落网次年,案子再起波澜。
2021年2月,广东湛江市检察院对嫌疑人易某华作出不起诉决定。
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因该案关键证据包括现场勘查笔录、照片、尸检鉴定及现场提取的作案刀具均已缺失,无法补正;且彼时无法证明甘蔗园发现的尸体就是李某平。因此认定易某华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所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李海玉不服湛江市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又向广东省检察院提出申诉。
2022年11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回复称,本院在立案复查过程中补充了部分新证据,本院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易某华杀害被害人李某平的犯罪事实,易某华构成故意杀人罪。决定撤销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并将案件移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2024年11月1日,该案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未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蔡晓慧“姐姐为亡弟追凶案”,易庚华